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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官已經是濫用兩公約跟可教化了⋯⋯
好吧,就算證據不足以讓法官判死刑,為什麼無期徒刑還可以假釋?被害人說的真好,為什麼法官對加害人這麼好,誰來保護受害人⋯
台灣司法真的不行 應該要改革了
老z我很好奇,我查了一下相關報導及判決書,檢察官一開始起訴的時侯就是起訴無期徒刑,歷審法官判無期徒刑以後檢察官都沒上訴,只有被告上訴,我很好奇為什麼檢察官認為法官判無期徒刑是對的。
不知法官大人在想甚麼
謝謝分享😮😮😮廣告不略過
台灣私法還存在嗎?常說若這事發生在那些法官身上、或支持廢死那些人身上、或許才有醒悟,縱容惡人之人終有報應
老Z好
老Z講得很好聽。❤❤❤
真的太誇張了!
這集要讚爆!!這些人真的不能讓他們出來
13:23
有無能只能自求多福….可悲
殺人該償命
台灣刑法真的太輕了!
強烈推薦懸賞罪犯的頭顱
不用害怕 15年以後 警察會盯著他 加油站 會為他全部關門
看清楚~這就是台灣司法,三條無辜人命還可假釋?如此法官比犯嫌更渣更可惡。
法官算是幫兇了吧 自從菜英文上任以來很久都沒有執行過死刑了 真的很想揍死這些廢死和民進黨的人
法官無法主持正義一律建議私刑正義
應曉薇好棒加油
誰恢復死刑我選誰😏
沒天理
可憐的小女生,你要加油!!!真的好為你心痛~😭😭😭
不判死刑,怎麼保護社會,保護被害人?
廢除假釋!
那隻假釋出來,賴清德又多了一票了!
說可教化不判死刑的法官 犯人出獄如果再犯 那法官是不是也該負起連帶責任
惡魔應該判死刑,太過份😂😂😂
我覺得假釋出獄的重大案件犯人應當配戴電子腳鐐,定期追蹤所在位置避免靠近被害人
法律真的要廢除【可教化】這三字,不管是死刑犯還是重刑犯往往都是因為這三字而逃死,甚至於還可以被保釋重獲自由,這樣對被害者家屬情何以堪,另外廢死聯盟也一定要廢除,這些人就是沒有被社會鐵拳過都不會將心比心,心態堪比惡魔
殺人犯是台灣的棟樑啊
因為死的不是恐龍法官它家的親人不然會馬上執行死刑😂😂😂
就应该要让那些说 杀人犯可教化的家伙 的家人被伤害,被凌虐。他们才能感受到被害家属的痛苦和不甘
還是幫兇呢!
有些法官好像是從火星來的
等縱火犯出獄後,傷害的是法官的至親,法官才會有同理心,這叫因果😢
需要私法正義
無期徒刑的假釋應修法為100年
借錢要保證人,不判死刑,放犯人出獄,也來保證人,看你敢不敢啦
當初先報警才對
[無期徒刑]如果能夠假釋,那對有期徒刑的不公平,判50年也是25年假釋,如果無期徒刑能夠假釋,那代表罪行並沒有比有期徒刑50年重。我不是學法律的,但[無期徒刑]應該必須等同[終身監禁]才對,不然乾脆連[無期徒刑]一起廢除
就算判死刑,現在還有個廢死聯盟可能會擋死
終身監禁 無期徒刑 真的是笑話
這出來絕對再犯的,台灣司法真的太奇怪
你知我知 就台灣法官不知
無期徒刑就應該,終身不得假釋!!!!!
自食惡果 舒舒服服開開心心
烏龍法官,還可教化,什麽道理,
台灣要像別的國家一樣,無期徒刑至少也要關個30到40年或終身監禁不得出獄,這樣判決看誰還敢犯罪
台湾的司法真的是令人叹为观止,不可思议,莫名其妙的人权主义,司法不是替被害人伸张正义,而是想尽办法替加害人脱罪,莫名其妙马来西亚 傅先生
為甚麼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呢?
好問題,問問我們在選舉的這些立委諸大們
終身監禁!!推!不得不按讚
看到應曉薇只能呵呵
呵 山 洨
最近看到所有司法及大法官十五人都要變成民進黨的人及太陽花廢死的人後,在看到這部片我真的哭了,這些被害者家屬再怎麼情願他們都一定置身事外,真的很痛苦,司法已死,2024一定要政黨輪替,恢復死刑!
重點是法官都是蔡系的人馬,所以蔡EE真的很噁心
台灣又沒有"廢除"死刑,
真扯~一把火三條人命還沒判死刑這放出來後又是顆不定時炸彈果然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善哉!
司法根本不保護受害者
真是謝謝台灣所有的自以為善良法官打造出一個犯罪天堂__
即然可以假釋就不是無期徒刑 不是嗎?台灣的司法總是在保護壞人⋯真悲哀!
又有不自愛的女人要倒霉了
吳敏誠的案件,大家可以去看看,這種類型的惡人再犯率很高,或許出獄後不一定會去找前女友,但很有可能會出現新的受害者🤬
恐怖情人幸好沒在一起台灣的司法死了😢😢😢😢😢😢😢😢😢😢😢😢😢😢😢😢😢😢😢😢😢😢😢😢😢😢😢😢😢😢😢😢😢😢從以前的台灣說不定就這樣嗎?
司法需要改革,凡是做奸犯科,殺人放火一律死刑。
0:04 2:07 2:25 3:33 住這區域的人. 為了自己生命財產安全. 應該家家戶戶都準備足夠數量的輕便式( 防煙面罩 ). 以防被濃煙嗆昏致死. 爭取逃生時間. 6:34 原來女生是在酒店上班. 家中是賣檳榔的... 那會招惹到這些牛鬼蛇神. 真的也不意外啦 ! 一切都是( 選錯職業 )導致的最壞結果... 如果她選擇在一般公司行號上班. 遇到這類壞人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 可惜已經發生的事. 再也回不去了. 6:57 不是我要以貌取人. 女孩年輕貌美如花. 此男明顯不配. 既非帥哥. 也不是敦厚善良的面相. 看起來更像兩個世界的人. 怎麼會與他交往 ? 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 誤入歧途... 一失足成千古恨 ! 7:47 8:10 官司一打6年多... 也太久. 8:17 這人看面相就怪怪的( 80%非善類. 猜測還有不良吸菸+醉酒惡習 ). 一開始不要和他有交集. 就能避免後面的問題. 這種強迫人交往的行為. 他是強迫症嗎 ? 不滿分手. 就燒死女友家人 ? 真的可惡 ! 應該判死 ! 8:32 看吧 ! 狡猾的嫌犯. 都是奔著警方證據不足. 或鑽法律漏洞以逃脫法網的. 8:49 9:39 10:09 12:26 判無期徒刑=終生監禁. 就應該做到老死獄中. 還能假釋出獄. 算什麼無期徒刑 ? 對家人充滿愧疚... 是該檢討. 好好的工作不找. 怎會去酒店上班嘞 ? 然後認識這種土立土及 !! 去正常的公司上班. 就會大大降低遇到壞人的機率. 還有機會找到好的姻緣. 過上幸福人生.
無期徒刑太便宜他了
反對死刑的人有一說法是怕有冤獄但這種罪證明確或是現行犯真的就是死刑!即使無期徒刑真的不能再放出來了吧!
司法沒救 犯罪天堂
司法就是玩假的阿🙄
為什麼死的都不是這些法官或他的家屬痛不在他們身上 他們都可以判的這麼聖人
開頭就顯示了這罪犯的相片以及名字沒關係,社會將會處理他
台灣真是犯罪天堂
這種應該就要判死刑
似陳進興、曾思儒同埋鄭捷咁樣
看了心情真的好差下面還有人留言 就算女生真的是八大 酒店小姐又如何? 這個男生應該就是控制欲很強的人 提分手有錯嗎?真的很沒有同理心!要是這個人出來又跑去找這位小姐 縱火 是不是又有人說他活該?殺人放火 無期徒刑就應該是無期徒刑 怎麼還有假釋的機會?不能說看不起更生人 但應該也要有腦袋判斷一下 不是每一個更生人真的出來會更珍惜他人生命跟自己新的人生欸!希望真的不要放這種人出來 給這位小姐一個好好活下去的人生吧
檢討被害人真的是無言....充滿歧視跟暗黑的網路言語 直接忽略就好了 我都懶得回
這種人不用在乎他 人家做什麼工作 不代表可以這樣被傷害
無期徒刑都變有期徒刑了
殺人償命其實是天公地道,我們也不是堅持一定要有死刑,只是無期徒刑也好,死刑也好,能夠阻止任何人犯罪的才叫做有效的懲罰,可憐的受害者早已因為這些罪犯的異想天開或者一己私慾而永遠離開了,司法卻相信這些所謂受刑人還有改過遷善的機會,執意不判死刑,其實無期徒刑也有好處,但是對受害家屬而言,他們最想看見的未必是殺害他們親人的人能夠痛苦地死去,而是在任何情況下他也不會再次傷害他們·他們身邊的人乃至整個社會任何角落裡的一個人,,今天法官寬恕了一個殺掉三個人的惡煞,他日他假釋出來,又因為一時憤怒和控制不了的佔有慾而放火燒下一個人的家,請問誰要出來負責?要是他下一個燒死的是法官大人的父母親,他還敢不判死刑,還覺得他有被教化的可能嗎?法律的原意本來就是保護社會上任何人的生命與財產的安全,但是法官一次次庇護那些作奸犯科之人,一次次給予他們機會,但是他們能夠確保不再犯罪嗎?他們出來後能夠學會控制自己不去殘害別人嗎?如果他們執意要減少死刑判決,不停給予罪犯機會的話,那麼所謂的法律就是罪犯的保護傘,所謂的人權就是家屬要承受的代價,所謂的正義就是法官主觀的意見和判斷,到底要社會大眾付出多少的代價,法官們才意識到這一點了?難不成要波及到法官或者政府高官身邊的人才會懂得判刑嗎?
無期徒刑就應該終身監禁! 要不然算什麼無期徒刑 !!!
判生的法官們真的是置身事外~因為面對恐懼跟悲傷的不是他們、無法了解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總要再出現一次相同意外,才會重視才會扼腕!!!我真心希望這些法官們能夠同理被害者家屬
審判過程能否讓法官跟被害家屬至少開一次會議面對面呢...
跟法官無關法條的上限就是這樣 也不可能判超過法條的規定是立委腦死
謝謝老Z,奪他人人權者就不應受人權的保護,受害家屬情何以堪
無奈我們司法要保護還捍衛這些殺人者的人權
無期徒刑應該關至少50年,25年都太短更何況15年!進監算20歲出來70多!出來後都變老人!這樣才有震懾力,讓他生不如死的苟延殘喘!
社會真的很多這種自私可惡的人渣,要分手就恐嚇威脅要死的,結果背地裡又在別的地方追求別人,我也遇過!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
台灣法律有跟沒有一樣呀
無期徒刑還能放出來 台灣法律真的牛 犯罪天堂
看了很多全世界案件,這樣的環境最容易出事。你們可以罵我,但是這就是事實,只能改變環境。自己改變環境,等政府......全世界就是哭的開記者會。
台灣司法太放縱所謂的人權了。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自找的,找對象要看人品,道德,凡是壞壞的男生以後大多是渣男,恐怖情人,為什麼,本性難移,人的本性是從小到大的習慣培養起來的,很難很難改正,習慣成自然嘛
無期徒刑定義很有問題。應該3個“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難道就真沒辦法嗎?
由社會處理
沒辦法,台灣由人權綠黨執政...
真的他講的那句 台灣為什麼要對殺人犯那麼好 聽了心好痛
所謂的人權不是更應該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嗎?該修法了
還有廢死聯盟不斷地幫助保護加害人!
法官沒有重新考試考核萬年法官當到百年
三條人命還能逃離一死,難怪罪犯都可以為所欲為
對這些垃圾法官來說不痛不癢也不關他們的事
国家司法不应该常常以宽容的心来轻判犯人。不够严厉,所以才不会怕,变本加厉,因为杀了人不用死刑。 人权固然重要,那冤枉死的人和他们的家人的人权又怎么算呢。。
惡性殺人不是應該要償命嗎,台灣的法律真的很神奇
可憐的台灣 唉
這種咖小以後肯定還會亂殺人的 猴子果然是猴子
這就是要判死刑才對 司法永遠都是站在兇手那邊 對無辜的家屬 情何以堪 對家屬 是永遠的痛 恐懼著 我覺得 要恢復死刑 假釋出來 ㄧ定還會縱火 恐嚇 難道你法官都沒家人嗎! 換做你家人 你還會這樣判嗎!🤬🤬🤬🤬🤬🤬
真的不希望哪天看到社會新聞是XX更生人去復仇..
無期還能假釋,哪門子的無期,這種人出來,下一個不知會是哪個倒楣的受害者
答案是 一定不會
台灣的司法不就是另一個劊子手,一刀一刀的畫在被害者家屬的心裏
台灣法律真係太差
法務部沒用~早該廢除! 法官徵選制度跟汰換都在落實。
是立委腦死,不肯修改刑法上限,法官也無法重判,法官只是依法行事這是立法院的問題如果殺人最低刑責是死刑,法官就只能判死刑
搬家
好可憐這女孩😢梁銘鐘!你也快死了 你不用僥倖,他爸的爛男人 爛司法
運氣不好遇到這種人 才關沒幾年就出來 搞得人心惶惶緊張 恐龍爛法官好幾個在檢討受害者怎麼回事 去檢討那個放火的人啦正常人不會去做放火的事情吧
台灣司法已死就算被害人已經開記者會說明有多麼恐懼依舊不會被正視
台灣這個判決的法官和杀人犯一樣,令人討厭,且沒人性!留著這個連犧牲都不如的東西,日后還是祸害人民的,只希望他如祸害人,定是這個法官。天地之正義。
覺得杜絕恐龍法官,根本就要規範[若該案的被告再次犯案,直接撤銷該案法官的職務。]
令北等妳啦你7蠟那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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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的假釋應修法為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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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先報警才對
[無期徒刑]如果能夠假釋,那對有期徒刑的不公平,判50年也是25年假釋,如果無期徒刑能夠假釋,那代表罪行並沒有比有期徒刑50年重。
我不是學法律的,但[無期徒刑]應該必須等同[終身監禁]才對,不然乾脆連[無期徒刑]一起廢除
就算判死刑,現在還有個廢死聯盟可能會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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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出來絕對再犯的,台灣司法真的太奇怪
你知我知 就台灣法官不知
無期徒刑就應該,終身不得假釋!!!!!
自食惡果 舒舒服服開開心心
烏龍法官,還可教化,什麽道理,
台灣要像別的國家一樣,無期徒刑至少也要關個30到40年或終身監禁不得出獄,這樣判決看誰還敢犯罪
台湾的司法真的是令人叹为观止,不可思议,莫名其妙的人权主义,司法不是替被害人伸张正义,而是想尽办法替加害人脱罪,莫名其妙
马来西亚 傅先生
為甚麼沒有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呢?
好問題,問問我們在選舉的這些立委諸大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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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 山 洨
最近看到所有司法及大法官十五人都要變成民進黨的人及太陽花廢死的人後,在看到這部片我真的哭了,這些被害者家屬再怎麼情願他們都一定置身事外,真的很痛苦,司法已死,2024一定要政黨輪替,恢復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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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又沒有"廢除"死刑,
真扯~一把火三條人命還沒判死刑
這放出來後又是顆不定時炸彈
果然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善哉!
司法根本不保護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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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然可以假釋
就不是無期徒刑 不是嗎?
台灣的司法總是在保護壞人⋯真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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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2:07 2:25 3:33 住這區域的人. 為了自己生命財產安全. 應該家家戶戶都準備足夠數量的輕便式( 防煙面罩 ). 以防被濃煙嗆昏致死. 爭取逃生時間.
6:34 原來女生是在酒店上班. 家中是賣檳榔的... 那會招惹到這些牛鬼蛇神. 真的也不意外啦 ! 一切都是( 選錯職業 )導致的最壞結果... 如果她選擇在一般公司行號上班. 遇到這類壞人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 可惜已經發生的事. 再也回不去了.
6:57 不是我要以貌取人. 女孩年輕貌美如花. 此男明顯不配. 既非帥哥. 也不是敦厚善良的面相. 看起來更像兩個世界的人. 怎麼會與他交往 ? 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 ! 誤入歧途... 一失足成千古恨 !
7:47 8:10 官司一打6年多... 也太久.
8:17 這人看面相就怪怪的( 80%非善類. 猜測還有不良吸菸+醉酒惡習 ). 一開始不要和他有交集. 就能避免後面的問題. 這種強迫人交往的行為. 他是強迫症嗎 ? 不滿分手. 就燒死女友家人 ? 真的可惡 ! 應該判死 !
8:32 看吧 ! 狡猾的嫌犯. 都是奔著警方證據不足. 或鑽法律漏洞以逃脫法網的.
8:49 9:39 10:09 12:26 判無期徒刑=終生監禁. 就應該做到老死獄中. 還能假釋出獄. 算什麼無期徒刑 ?
對家人充滿愧疚... 是該檢討. 好好的工作不找. 怎會去酒店上班嘞 ? 然後認識這種土立土及 !! 去正常的公司上班. 就會大大降低遇到壞人的機率. 還有機會找到好的姻緣. 過上幸福人生.
無期徒刑太便宜他了
反對死刑的人有一說法是怕有冤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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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不在他們身上 他們都可以判的這麼聖人
開頭就顯示了這罪犯的相片以及名字
沒關係,社會將會處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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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沒有同理心!要是這個人出來又跑去找這位小姐 縱火 是不是又有人說他活該?
殺人放火 無期徒刑就應該是無期徒刑 怎麼還有假釋的機會?不能說看不起更生人 但應該也要有腦袋判斷一下 不是每一個更生人真的出來會更珍惜他人生命跟自己新的人生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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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徒刑都變有期徒刑了
殺人償命其實是天公地道,我們也不是堅持一定要有死刑,只是無期徒刑也好,死刑也好,能夠阻止任何人犯罪的才叫做有效的懲罰,可憐的受害者早已因為這些罪犯的異想天開或者一己私慾而永遠離開了,司法卻相信這些所謂受刑人還有改過遷善的機會,執意不判死刑,其實無期徒刑也有好處,但是對受害家屬而言,他們最想看見的未必是殺害他們親人的人能夠痛苦地死去,而是在任何情況下他也不會再次傷害他們·他們身邊的人乃至整個社會任何角落裡的一個人,,今天法官寬恕了一個殺掉三個人的惡煞,他日他假釋出來,又因為一時憤怒和控制不了的佔有慾而放火燒下一個人的家,請問誰要出來負責?要是他下一個燒死的是法官大人的父母親,他還敢不判死刑,還覺得他有被教化的可能嗎?法律的原意本來就是保護社會上任何人的生命與財產的安全,但是法官一次次庇護那些作奸犯科之人,一次次給予他們機會,但是他們能夠確保不再犯罪嗎?他們出來後能夠學會控制自己不去殘害別人嗎?如果他們執意要減少死刑判決,不停給予罪犯機會的話,那麼所謂的法律就是罪犯的保護傘,所謂的人權就是家屬要承受的代價,所謂的正義就是法官主觀的意見和判斷,到底要社會大眾付出多少的代價,法官們才意識到這一點了?難不成要波及到法官或者政府高官身邊的人才會懂得判刑嗎?
無期徒刑就應該終身監禁! 要不然算什麼無期徒刑 !!!
判生的法官們真的是置身事外~因為面對恐懼跟悲傷的不是他們、無法了解被害者家屬的感受~總要再出現一次相同意外,才會重視才會扼腕!!!我真心希望這些法官們能夠同理被害者家屬
審判過程能否讓法官跟被害家屬至少開一次會議面對面呢...
跟法官無關
法條的上限就是這樣 也不可能判超過法條的規定
是立委腦死
謝謝老Z,奪他人人權者就不應受人權的保護,受害家屬情何以堪
無奈我們司法要保護還捍衛這些殺人者的人權
無期徒刑應該關至少50年,25年都太短更何況15年!進監算20歲出來70多!出來後都變老人!這樣才有震懾力,讓他生不如死的苟延殘喘!
社會真的很多這種自私可惡的人渣,要分手就恐嚇威脅要死的,結果背地裡又在別的地方追求別人,我也遇過!人在做天在看,善惡終有報‼️
台灣法律有跟沒有一樣呀
無期徒刑還能放出來 台灣法律真的牛 犯罪天堂
看了很多全世界案件,這樣的環境最容易出事。
你們可以罵我,但是這就是事實,只能改變環境。
自己改變環境,等政府......
全世界就是哭的開記者會。
台灣司法太放縱所謂的人權了。
男人不壞,女人不愛,自找的,找對象要看人品,道德,凡是壞壞的男生以後大多是渣男,恐怖情人,為什麼,本性難移,人的本性是從小到大的習慣培養起來的,很難很難改正,習慣成自然嘛
無期徒刑定義很有問題。應該3個“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
難道就真沒辦法嗎?
由社會處理
沒辦法,台灣由人權綠黨執政...
真的他講的那句 台灣為什麼要對殺人犯那麼好 聽了心好痛
所謂的人權不是更應該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嗎?該修法了
還有廢死聯盟不斷地幫助保護加害人!
法官沒有重新考試考核萬年法官當到百年
三條人命還能逃離一死,難怪罪犯都可以為所欲為
對這些垃圾法官來說不痛不癢也不關他們的事
国家司法不应该常常以宽容的心来轻判犯人。不够严厉,所以才不会怕,变本加厉,因为杀了人不用死刑。 人权固然重要,那冤枉死的人和他们的家人的人权又怎么算呢。。
惡性殺人不是應該要償命嗎,台灣的法律真的很神奇
可憐的台灣 唉
這種咖小以後肯定還會亂殺人的 猴子果然是猴子
這就是要判死刑才對 司法永遠都是站在兇手那邊 對無辜的家屬 情何以堪 對家屬 是永遠的痛 恐懼著 我覺得 要恢復死刑 假釋出來 ㄧ定還會縱火 恐嚇 難道你法官都沒家人嗎! 換做你家人 你還會這樣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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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期還能假釋,哪門子的無期,這種人出來,下一個不知會是哪個倒楣的受害者
答案是 一定不會
台灣的司法不就是另一個劊子手,一刀一刀的畫在被害者家屬的心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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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沒用~早該廢除! 法官徵選制度跟汰換都在落實。
是立委腦死,不肯修改刑法上限,法官也無法重判,法官只是依法行事
這是立法院的問題
如果殺人最低刑責是死刑,法官就只能判死刑
搬家
好可憐這女孩😢
梁銘鐘!你也快死了 你不用僥倖,他爸的爛男人 爛司法
運氣不好遇到這種人 才關沒幾年就出來 搞得人心惶惶緊張 恐龍爛法官
好幾個在檢討受害者怎麼回事 去檢討那個放火的人啦
正常人不會去做放火的事情吧
台灣司法已死
就算被害人已經開記者會說明有多麼恐懼
依舊不會被正視
台灣這個判決的法官和杀人犯一樣,令人討厭,且沒人性!留著這個連犧牲都不如的東西,日后還是祸害人民的,只希望他如祸害人,定是這個法官。天地之正義。
覺得杜絕恐龍法官,根本就要規範[若該案的被告再次犯案,直接撤銷該案法官的職務。]
令北等妳啦你7蠟那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