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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批出的法官應該坐牢
+1 車禍過失殺人的就算. 兇殺+兇殺分屍者. 形同魔鬼. 一定一定不得假釋出獄 ! 讓他們再有機會傷害善良的人.
以後該判死的沒判死再次犯案,法官要付刑罰連帶責任
殺人分屍還可以假釋 厲害了我的國
就只有台湾国才有的專利
司法支持私法正義,應該是想放出來讓人民自己處理👍,反正死刑不執行,不怕不怕!
🎉老師承認 。而二😮@@hardaweibomb
@hardawei愛😅😅😊 19:03 19:03 19:04 19:04 19:04 19:04 19:06 19:15 19:16 19:16 19:16 19:17 19:17 bomb
+1 台灣什麼沒有. 輕縱魔鬼的恐龍法官+幫助魔鬼逃死的無良律師最多.
殺人分屍沒有判死刑,竟然還可以假釋出獄,台灣的法律好可怕
+1
台灣的無期徒刑根本就是虛設、若真要判無期必須25年到30年不得假釋、否則法官真的要擔起這樣的責任、個人永遠都是兇惡之人、才假釋又出來犯案殺人、真的可恨又可惡😢
無期徒刑確實25年才能"申請"假釋啊,只是這規定2005年才修法的,也就是2005年被判無期的最快也要2030年才有可能看到申請假釋的案例
修法施放兇嫌的法官要連帶責任
檢察官和副所長及警員真的很用心,辛苦了
殺了人,還假釋,是甚麽的法律?恐佈
殺了人就不應該讓他出來⋯
我的觀察後認為凶嫌的女友再小琳被處理掉的隔天去找凶嫌絕對沒有這麼單純只是幫凶嫌慶生這麼簡單!大膽假設女友在知情或不知情的狀況下協助運屍(屍塊)從窗戶吊下去運走(戶外監視器盲點多)...我認為凶嫌女友沒說真話因為協助運屍是有罪的!(以上純屬個人推理)
+1 你好聰明. 可能裝在行李箱裡運走. 女友拖走. 棄屍定點. 再和兇手會合. 兇手埋屍. 大樓監視器突然一片漆黑. 很大機率是死去的兇手靈魂作祟. 死了都不想警方查到. 也可能他不知道自己已死 ? 如果觀察他女友離開去哪. 兇手隨後去哪. 估計能找到棄屍點附近. 縮小範圍. 進行搜尋. ( 目前雖未找到人. 但兇手以另一種方式結束. 比被警方逮到好 ) 被警方逮到. 意味著要浪費民脂民膏養魔鬼. 之後也可能再假釋出來害人. 惡有惡報很好. 陰間也會私刑正義.
沒驗到大量噴濺血跡也不難理解那把美工刀就是拿來割動脈放血用的所以刀上有血很正常!血放乾後也比較好處理再加上凶嫌可是分屍專家所以要做到這一切應該不難!而且警方要查的應該是當天一整天的用水量(水表)是否跟平常有落差才對!而且也要叫法醫檢查凶嫌的屍體(手/手臂/臉/前胸)上是否有明顯的指甲抓痕嗎!因為凶嫌通常不讓死者發出求救都會選擇直接用力掐死!
兩人到底是怎麼認識的?女生的通聯跟男生的通聯交叉比對的結果?超商店員是否記得當時兩人購物狀態?大樓有儲藏室、廢棄的冰箱、閒置的花台可以藏屍嗎?
兩人可能根本不認識而是第一次見面,我猜測女方可能有兼職某方面的工作,類似之前那位太陽花女王在從事的那方面~
怎麼沒有追蹤嫌犯那幾天25-29 號當中,嫌犯出門都去了哪裡呢 ?
兇手摔死是最好的結果,因為台灣沒有司法、殺人放火不用死、兇手重新一次又一次殺人、員警找兇幸苦了、還是沒辦法改變人民的恐懼😱⋯⋯
感謝警方的「鍥而不舍」之偵辦本案。
孝順乖巧通常都是致命的壞習慣🤣
鄰居可能是熟人 地下室開車協助運送 不然就是頂樓傳屍體到隔壁
又是一個媽媽眼中的乖孩子
分屍還可以假釋。。。。台灣的法律好恐怖。。。。wtf
為什麼異性緣這麼好...
殺人分屍還能假釋……
不可思議, 殺人假釋 就夠離譜 酒駕之後不立即將期 拘留 這私法是要.難到什麼程度 天啊😨🤢🥶
有可能被誘騙拍裸照要脅,無緣故的哭泣就應該要馬上去看她
屍體在別人家的冰箱
有沒有可能公開照片的話,人就突然被發現還活著?
假設小林還在的話,連照片都沒有,連她長怎麼樣子也都不曉得是要找鬼
主播好漂亮~
背景樂真的很吵都壓過講話的聲音
半夜被塞進行李箱 用吊掛的放到一樓 或是被推下墜樓 再處理掉 。所以沒看到女的出去。
監視器壞掉是有鬼,有内鬼!
配音太大聲 好吵雜
我在想阿為什麼不從這個兇手的行徑去查看看,這個兇手應該有到過其他地方吧!!
律師事務所離職...犯人可以假釋出獄...犯嫌女性友人出入....被害者常常半夜哭泣...被害者與犯嫌購買物品...犯嫌與被害者的親密行為...
這法律….
好奇是在桃園內壢的哪個社區!??
環中東路黃昏市場後方的社區
全部應該翻了個遍
已經轉生異世界了
人骨會在電梯理面下方嘛 把人骨丟下去 皮肉吃掉
😊
點解家人唔去幫佢,既然佢在哭
會不會在 電梯井的某處
靠杯 花了40多分鐘卻沒結論
越睇越離譜,不如變鬼故台啦😢
反正就是死了啦...超扯
欣興電子的制服 !?
副所長是不是有點帥啊😂
臉書叫什麼呢
應該不在了
其實假設把死者跟兇手角色互換 很多事情都可以說得通但那只是我瞎猜的而已 畢竟警察現場微物跡證都無法間接認定遇害 短短5天內的時間要做到天衣無縫真的太困難
@@789fastface 阿村進大樓五天後就墜樓了,請問你要假設甚麼?
@@tn00726957 兇手把死者推下樓逃跑了 至今仍然找不到人 角色調換啊。找不到人會變得合情合理
@@789fastface小玲把條男人推下樓,然後自己躲起來嗎你意思?做編劇吧
@@CLZHH0311 如果柯南在場早就以兇手在逃定案
天啊太毛了啦
台湾也知道蓝可儿??
台灣沒有河蟹,什麼都能知道
大樓水塔找了嗎?
21:47回答了你的問題,你是不是沒認真看(抓
当时清洗下水井…会寻找到证据..
我很疑惑 為什麼殺人分屍還可以出來晃?
無期徒刑.十幾年就放出來了
@@來自猩星的你凱薩到底有教化可能佔多大比例? 我身邊是還沒看過/遇過/聽過有被教化成功 轉好的例子
畢竟活著就有人權法條寫在那以防那些有權有勢有讀書的人臨時想分屍卻沒有保障的措施
結論是臺灣殺人不用償命
舊法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初犯10年
假釋批出的法官應該坐牢
+1 車禍過失殺人的就算. 兇殺+兇殺分屍者. 形同魔鬼. 一定一定不得假釋出獄 ! 讓他們再有機會傷害善良的人.
以後該判死的沒判死再次犯案,法官要付刑罰連帶責任
殺人分屍還可以假釋 厲害了我的國
就只有台湾国才有的專利
司法支持私法正義,應該是想放出來讓人民自己處理👍,反正死刑不執行,不怕不怕!
🎉老師承認 。而二😮@@hardaweibomb
@hardawei愛😅😅😊 19:03 19:03 19:04 19:04 19:04 19:04 19:06 19:15 19:16 19:16 19:16 19:17 19:17 bomb
+1 台灣什麼沒有. 輕縱魔鬼的恐龍法官+幫助魔鬼逃死的無良律師最多.
殺人分屍沒有判死刑,竟然還可以假釋出獄,台灣的法律好可怕
司法支持私法正義,應該是想放出來讓人民自己處理👍,反正死刑不執行,不怕不怕!
+1
台灣的無期徒刑根本就是虛設、若真要判無期必須25年到30年不得假釋、否則法官真的要擔起這樣的責任、個人永遠都是兇惡之人、才假釋又出來犯案殺人、真的可恨又可惡😢
無期徒刑確實25年才能"申請"假釋啊,只是這規定2005年才修法的,也就是2005年被判無期的最快也要2030年才有可能看到申請假釋的案例
修法施放兇嫌的法官要連帶責任
檢察官和副所長及警員真的很用心,辛苦了
殺了人,還假釋,是甚麽的法律?恐佈
殺了人就不應該讓他出來⋯
我的觀察後認為凶嫌的女友再小琳被處理掉的隔天去找凶嫌絕對沒有這麼單純只是幫凶嫌慶生這麼簡單!大膽假設女友在知情或不知情的狀況下協助運屍(屍塊)從窗戶吊下去運走(戶外監視器盲點多)...我認為凶嫌女友沒說真話因為協助運屍是有罪的!(以上純屬個人推理)
+1 你好聰明. 可能裝在行李箱裡運走. 女友拖走. 棄屍定點. 再和兇手會合. 兇手埋屍.
大樓監視器突然一片漆黑. 很大機率是死去的兇手靈魂作祟. 死了都不想警方查到. 也可能他不知道自己已死 ?
如果觀察他女友離開去哪. 兇手隨後去哪. 估計能找到棄屍點附近. 縮小範圍. 進行搜尋.
( 目前雖未找到人. 但兇手以另一種方式結束. 比被警方逮到好 )
被警方逮到. 意味著要浪費民脂民膏養魔鬼. 之後也可能再假釋出來害人. 惡有惡報很好. 陰間也會私刑正義.
沒驗到大量噴濺血跡也不難理解那把美工刀就是拿來割動脈放血用的所以刀上有血很正常!血放乾後也比較好處理再加上凶嫌可是分屍專家所以要做到這一切應該不難!而且警方要查的應該是當天一整天的用水量(水表)是否跟平常有落差才對!而且也要叫法醫檢查凶嫌的屍體(手/手臂/臉/前胸)上是否有明顯的指甲抓痕嗎!因為凶嫌通常不讓死者發出求救都會選擇直接用力掐死!
兩人到底是怎麼認識的?女生的通聯跟男生的通聯交叉比對的結果?超商店員是否記得當時兩人購物狀態?大樓有儲藏室、廢棄的冰箱、閒置的花台可以藏屍嗎?
兩人可能根本不認識而是第一次見面,我猜測女方可能有兼職某方面的工作,類似之前那位太陽花女王在從事的那方面~
怎麼沒有追蹤嫌犯那幾天25-29 號當中,嫌犯出門都去了哪裡呢 ?
兇手摔死是最好的結果,因為台灣沒有司法、殺人放火不用死、兇手重新一次又一次殺人、員警找兇幸苦了、還是沒辦法改變人民的恐懼😱⋯⋯
感謝警方的「鍥而不舍」之偵辦本案。
孝順乖巧通常都是致命的壞習慣🤣
鄰居可能是熟人 地下室開車協助運送 不然就是頂樓傳屍體到隔壁
又是一個媽媽眼中的乖孩子
分屍還可以假釋。。。。台灣的法律好恐怖。。。。wtf
為什麼異性緣這麼好...
殺人分屍還能假釋……
司法支持私法正義,應該是想放出來讓人民自己處理👍,反正死刑不執行,不怕不怕!
不可思議, 殺人假釋 就夠離譜 酒駕之後不立即將期 拘留 這私法是要.難到什麼程度 天啊😨🤢🥶
有可能被誘騙拍裸照要脅,無緣故的哭泣就應該要馬上去看她
屍體在別人家的冰箱
有沒有可能公開照片的話,人就突然被發現還活著?
假設小林還在的話,連照片都沒有,連她長怎麼樣子也都不曉得是要找鬼
主播好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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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視器壞掉是有鬼,有内鬼!
配音太大聲 好吵雜
我在想阿為什麼不從這個兇手的行徑去查看看,這個兇手應該有到過其他地方吧!!
律師事務所離職...犯人可以假釋出獄...犯嫌女性友人出入....被害者常常半夜哭泣...被害者與犯嫌購買物品...犯嫌與被害者的親密行為...
這法律….
好奇是在桃園內壢的哪個社區!??
環中東路黃昏市場後方的社區
全部應該翻了個遍
已經轉生異世界了
人骨會在電梯理面下方嘛 把人骨丟下去 皮肉吃掉
😊
點解家人唔去幫佢,既然佢在哭
會不會在 電梯井的某處
靠杯 花了40多分鐘卻沒結論
越睇越離譜,不如變鬼故台啦😢
反正就是死了啦...超扯
欣興電子的制服 !?
副所長是不是有點帥啊😂
臉書叫什麼呢
應該不在了
其實假設把死者跟兇手角色互換 很多事情都可以說得通
但那只是我瞎猜的而已 畢竟警察現場微物跡證都無法間接認定遇害
短短5天內的時間要做到天衣無縫真的太困難
@@789fastface 阿村進大樓五天後就墜樓了,請問你要假設甚麼?
@@tn00726957 兇手把死者推下樓逃跑了 至今仍然找不到人 角色調換啊。找不到人會變得合情合理
@@789fastface小玲把條男人推下樓,然後自己躲起來嗎你意思?做編劇吧
@@CLZHH0311 如果柯南在場早就以兇手在逃定案
天啊太毛了啦
台湾也知道蓝可儿??
台灣沒有河蟹,什麼都能知道
大樓水塔找了嗎?
21:47回答了你的問題,你是不是沒認真看(抓
当时清洗下水井…会寻找到证据..
我很疑惑 為什麼殺人分屍還可以出來晃?
無期徒刑.十幾年就放出來了
@@來自猩星的你凱薩到底有教化可能佔多大比例?
我身邊是還沒看過/遇過/聽過有被教化成功 轉好的例子
畢竟活著就有人權
法條寫在那
以防那些有權有勢有讀書的人
臨時想分屍卻沒有保障的措施
結論是臺灣殺人不用償命
舊法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初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