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不得判死! 憲法法庭宣告「判處死刑一致決」:合議庭法官都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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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9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266

  • @小魚兒-m6p
    @小魚兒-m6p Месяц назад +52

    正常人沒保障,精神不正常有保障😢

    • @chlisa3162
      @chlisa31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超怪,超詭異的!!

    • @這一切
      @這一切 Месяц назад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有保障😂

  • @cm1241
    @cm1241 Месяц назад +27

    盡全力去保障殺人犯的人權,保障人渣的人權,根本在踐踏受害者與家屬的人權

  • @Bloxfruitfan_robloxfan
    @Bloxfruitfan_robloxfan Месяц назад +27

    台灣真的沒救了 大法官到底在想什麼🤬

    • @bcb1072
      @bcb10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需要大規模抗議

    • @徐德鳳-j8b
      @徐德鳳-j8b Месяц назад

      😂趕羚羊,台灣真的沒救了,太亂了

    • @bearinfestedlin8324
      @bearinfestedlin8324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台灣人真的變好奴,3年電費漲了30%乖乖的,大法官維護廢死違法自行增設法令也是乖乖的 !
      明明反對廢死高達80幾趴,為什麼還是乖乖的?

  • @小魚-e8l
    @小魚-e8l Месяц назад +12

    要不要廢死應該讓全國人民來公投這件事情這樣比較公平

  • @人非聖賢-w1w
    @人非聖賢-w1w Месяц назад +31

    都殺人了還不是“最嚴重”的事件??????

    • @linlin-uy3pw
      @linlin-uy3pw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因為被殺的不是他們家人

    • @這一切
      @這一切 Месяц назад

      而且故意殺人有罪 故意a錢沒有罪🎉

    • @cclin1139
      @cclin11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殺人有些是自衛~有些是意外~不是殺人者死~

  • @蘭-q5i
    @蘭-q5i Месяц назад +25

    殺人者!償命,天光地道(台語),被害者憑白犧牲,讓家人情何以堪,不能讓加害者,逃死,太沒有天理!

  • @kiorz
    @kiorz Месяц назад +66

    用一個正常人的生命去換一個精障的生命有夠可笑~

    • @歐喵
      @歐喵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就是兩公約亂台灣司法

  • @a78122850327
    @a78122850327 Месяц назад +43

    大法官是造成社會動亂的開始。天佑台灣。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修憲啊…… 憲法就是這這樣寫

    • @張允煕
      @張允煕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先廢大法官好了

  • @joeylin0903
    @joeylin09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左手拿民主進步黨黨證;右手拿精神疾病證明,臺灣刑法任我玩

  • @fighterartstudio
    @fighterartstudio Месяц назад +71

    明天先去掛個精神科先!有掛有保佑。

    • @YJ-yn3zu
      @YJ-yn3zu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1

    • @小魚兒-m6p
      @小魚兒-m6p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對啊~跟醫生說有幻聽幻影😂

    • @Lin-yk9ns
      @Lin-yk9ns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我也去看精神科 只要智商與頭有關的 我都裝

    • @邱源鴻
      @邱源鴻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拿到證明後,把證明放在辦公桌上,剪刀、刀子放旁邊,給同事們看到。

    • @zoeliu6072
      @zoeliu60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邱源鴻馬上開除

  • @維-r3m
    @維-r3m Месяц назад +63

    被害者家屬必須團結起來

  • @haohao18
    @haohao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台灣為什麼要聽恐龍大法官的

    • @chlisa3162
      @chlisa31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認同+1。罷免現在的大法官。

  • @liechingdergunniliang
    @liechingdergunniliang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現在不需要黨證了,而是精神病金牌

  • @朝欽楊-k4o
    @朝欽楊-k4o Месяц назад +31

    精神病真的變殺人執照了

    • @QtrainQ
      @QtrainQ Месяц назад

      就好比帶槍警察如同有牌的流氓一樣😂

  • @許經理-e2n
    @許經理-e2n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可以確定,臺灣不是法治國家,是人治的一個省

  • @a78122850327
    @a7812285032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6

    為何要保護加害人,有想過被害人家屬的心情煎熬嗎!

  • @黄麗卿-y2v
    @黄麗卿-y2v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烏龍!烏龍!太烏龍了!可笑!可笑!太可笑了!人人要自危!天佑台湾!因為被殺死的不是法官们的親人丫!可悲!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 ??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笑死又不是立新法 解釋憲法就先崩潰啊

    • @jameskung417
      @jameskung417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王俊昌-j3d在台灣的人,都不會是局外人,也許某天誰就碰到啦!到時再笑吧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jameskung417 哈哈哈哈哈哈大笑 誰先倒還不知道 弱者才會想用法律報復

    • @徐德鳳-j8b
      @徐德鳳-j8b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俊昌-j3d請問強者用什麼報復

  • @李天寶-u6v
    @李天寶-u6v Месяц назад +26

    搖頭

  • @吳東霖-j7p
    @吳東霖-j7p Месяц назад +21

    罷免大法官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不是台灣人吧~😅

    • @吳東霖-j7p
      @吳東霖-j7p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俊昌-j3d 是台灣人阿

    • @chlisa3162
      @chlisa3162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認同!! +1,贊成罷免大法官,希望他立刻下台負責。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吳東霖-j7p 大法官不能罷免這件事你知道嗎? 大法官責任是解釋憲法 你要罷免大法官就是要罷免憲法 憲法是國家基本法 你確定可以罷免?

    • @吳東霖-j7p
      @吳東霖-j7p Месяц назад

      @@王俊昌-j3d 可以修法阿

  • @黄麗卿-y2v
    @黄麗卿-y2v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無天理!·殺人放火致人死於非命!就要償命!大法官做出這种修法!是否頭殼歹:壞了

  • @雲天晴-k4w
    @雲天晴-k4w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設大法官就是違憲,查一下大法官貪了多少。

  • @一歲答有
    @一歲答有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不想違背黨意,又不願得罪民眾。這個解釋對被害者是懲罰!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怎不說要修憲? 司法院不是民進黨的人嗎?

  • @小姐林-n9l
    @小姐林-n9l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台灣不需要這些大法官了,快下台吧!

  • @維-r3m
    @維-r3m Месяц назад +21

    遇到暴徒 就地正法

  • @李泓融-e9z
    @李泓融-e9z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罷免賴神及監察院院長、
    法務部部長,
    不是一直罷免地方首長,
    Taiwan 社會治安準備大亂😂😂😂

  • @image1191
    @image1191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有誰能保證以後不會有人利用精神或身心缺陷的人作案?
    未成年都能吸收做車手了...

  • @ninas-uy2xh
    @ninas-uy2xh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以後大家都裝病就不用死的意思

    • @王俊昌-j3d
      @王俊昌-j3d Месяц назад

      你去試試看裝病有沒有效?這個法早就很久了

  • @涂志賢-j3t
    @涂志賢-j3t Месяц назад +42

    杀人偿命,那来这么多废话

    • @毆老灰啊
      @毆老灰啊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涂志賢-j3t 嘆氣~😌

  • @charlos6478
    @charlos6478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賴總統該出來回應吧

    • @joeylin0903
      @joeylin0903 Месяц назад

      跟苗議員的回覆相似吧,“尊重大法官的解釋”

    • @bearinfestedlin8324
      @bearinfestedlin8324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他只會當師公而已還會什麼?問他等於白問!

  • @peterhsu4404
    @peterhsu4404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希望這些憲法法庭的大法官都能盡快經歷看看被害人家屬的痛苦,惡人天收

  • @小明藝術畫室
    @小明藝術畫室 Месяц назад +5

    大法官是吃什麼長大的?🙄

  • @雲淡風輕-i1l
    @雲淡風輕-i1l Месяц назад +43

    有人或許誇大病症。

    • @user-lu4dc3yv8n2
      @user-lu4dc3yv8n2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聽我說 他生活環節有問題,家人一定會帶他去有病例,若是沒有家人照顧,一定鄰居都知道這個人怪怪的
      不會有突然是 犯案後人亡後才有精神問題的情形,人是群聚食物一起,人早就知道他是不是

    • @zoeliu6072
      @zoeliu60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user-lu4dc3yv8n2對啦

    • @zoeliu6072
      @zoeliu60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那也不要因噎廢食,99.99%的醫生很在意自己的這種事,飯碗。

    • @wawac3235
      @wawac3235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不是有病歷和嘴巴誇大就有用。

    • @zoeliu6072
      @zoeliu6072 Месяц назад

      @@wawac3235 對啊人家也會追查病歷真假滴。

  • @burnettsuzuki
    @burnettsuzuki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玩文字遊戲,根本是形式上廢死

  • @李明輝-w7d
    @李明輝-w7d Месяц назад +9

    那精神病患是否可戴識別証?看到了,我可要躲得遠遠地...

    • @默默-x6p
      @默默-x6p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都是突然就出現的,無法躲😮

    • @imi831043
      @imi831043 Месяц назад

      犯下重罪 通通都是精神病患

    • @許詩宏-m1x
      @許詩宏-m1x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剛好我也是這麼想說😅

  • @Lifen-k3y
    @Lifen-k3y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精神病可以假裝

  • @賴庭光
    @賴庭光 Месяц назад +14

    現在殺人無罪,是個好消息,以後心情不好就可以亂來隨便殺人,反正無罪嗎-

    • @wawac3235
      @wawac3235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你可以親身去試試看,就知道沒那麼容易了。

    • @J.G.M.C
      @J.G.M.C Месяц назад

      ​@@wawac3235有一說一 要不被判死 還真的挺簡單的

    • @翁元銘
      @翁元銘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wawac3235你只要做筆錄沒律師在場就好,或者出庭時沒律師就好,難嗎?

    • @user-zt1rf9xl3l
      @user-zt1rf9xl3l Месяц назад

      若有想解決的對象,可以按照大法官賦予的權力就可以行動嗎

  • @smartpeteryeh
    @smartpeteryeh Месяц назад +10

    法律的存在意義都被大法官扭曲了

  • @listenandthinkmore
    @listenandthinkmore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抱歉,懶得留口德,希望厄運降臨在這些偽善至極的人身上。

  • @張唐豪
    @張唐豪 Месяц назад +3

    有病
    沒病
    先掛精神病保平安

  • @yiranchiu7818
    @yiranchiu78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7

    完了,青鳥們有免死金牌了,他們大多腦筋不太正常

  • @ericchiu0123
    @ericchiu0123 Месяц назад +8

    拿刀不可怕⋯⋯那精神異常證明才恐怖

  • @haohao18
    @haohao18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先叫精神病去跟大法官決鬥一下

  • @lienlien6578
    @lienlien6578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原來是大法官

  • @雨過天晴-y8l
    @雨過天晴-y8l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你說的算嗎?精神病患不得判死.那精神病患不能殺人.大法官你能做主嗎?廢話一堆....

  • @smartpeteryeh
    @smartpeteryeh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全國經神病都住在大法官的家,我才會相信大法官的話。

  • @維-r3m
    @維-r3m Месяц назад +18

    人民有自衛權 法律不行 應開放平民合法持槍 有事就地解決

  • @羅熊熊
    @羅熊熊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看來路上會愈來愈多精神病患了...
    根本就是讓毒蟲合理化

  • @廖威剛
    @廖威剛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每次也精神思覺失調!什麼爛解釋嗎!大法官是恐龍嗎!

  • @muh1630
    @muh1630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不是更應該判死?不然百姓不是死更多

  • @吳旻諭-w9q
    @吳旻諭-w9q Месяц назад +6

    希望受害者都是您大法官!

  • @necooliu1160
    @necooliu1160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罷免政府

  • @雖然歌聲並無形狀
    @雖然歌聲並無形狀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1命抵1命....無關任何因素....[生命]還可以分層次嗎?...公平點別再加一些有的沒的規矩了....要原諒也是"被害者親屬.朋友"才能減罪

  • @Darrren666
    @Darrren666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意思是社會在走,精神病歴要有😂

  • @innshin6645
    @innshin6645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這等於是定下了天天都是國定殺戮日,地獄門前多法官

  • @L666-e9g
    @L666-e9g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只要是害人命,都得判死,以命還命

  • @翁銘隆-h7m
    @翁銘隆-h7m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公投大法官沒權力作主全民投票做決定

  • @charlos6478
    @charlos6478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以後看到精神病犯案就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 @a78122850327
    @a78122850327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可以將家裡的不安因素放出來逛大街,反正若殺了人也不會死。還要使用納稅人的錢去治療他們,受害家屬要自己承受痛苦。

  • @jaolun
    @jaolu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所有人健保卡都註記是精神病患就解決了啊!

  • @張惠鵲
    @張惠鵲 Месяц назад +13

    太過份了

  • @smartpeteryeh
    @smartpeteryeh Месяц назад +4

    感覺現在大法官都已經有經神病犯的傾向。

  • @Alan-nf6rh
    @Alan-nf6rh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是不是要人民上街頭?

  • @lineagetw1
    @lineagetw1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保障有危險性的精神病患者?!

  • @汪小粉
    @汪小粉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意思是….精神障礙程度是否要重新評估…以防他人利用?

  • @趙宇寒-c3e
    @趙宇寒-c3e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砍大法官前,先申請精神鑑定

  • @施志熹
    @施志熹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以後神經病會變多。

  • @胡雲龍雲龍
    @胡雲龍雲龍 Месяц назад

    憲法法庭在白癡什麼

  • @AN-zx1wm
    @AN-zx1wm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恭喜司法增加社會對立

  • @小毒師
    @小毒師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中捷案怎麼解釋😂

  • @なに77000
    @なに77000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請問如何防堵假冒的精神病?

  • @maru_mugi-t2g
    @maru_mugi-t2g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大法官有小孩嗎?

  • @胡雲龍雲龍
    @胡雲龍雲龍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以後說精神有病

  • @h4509173
    @h4509173 Месяц назад

    要全部法官都同意才可能😮😅 我是覺得生死不可隨意判決沒錯 但這門檻真的超極高 那如果判關監你不能又是保釋又是假釋呀!

  • @alwang34
    @alwang34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這些法官是殺多少人這麼怕

  • @陳春美-r8x
    @陳春美-r8x Месяц назад

    殺人要償命不能廢死要加強治安才對

  • @mico7710
    @mico7710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我們還須要大法官嗎?殺人易!被判死是難上加難!殺人很難死!

  • @林XX-p9i
    @林XX-p9i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樣有5個人會刑滿釋放⋯⋯

  • @林家億-g3n
    @林家億-g3n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精神科應該天天客滿了😅
    沒病看久了也是會得神精病😊

  • @穆建呈
    @穆建呈 Месяц назад

    不如跟香港一樣用個陪審團讓人們決定

  • @潘雪明-b1w
    @潘雪明-b1w Месяц назад

    精神病患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 @嘉興杜
    @嘉興杜 Месяц назад

    犯罪集團:這下放心了,有這些法院的好朋友在,以後做事不用小心翼翼的了😊

  • @labuda549
    @labuda549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當家屬因法官輕罰殺人犯人時,受害家屬悲傷過度產生精神異常,然後決定宰了相關的法官或律師,請問這是否府合不得判死的法律?

  • @cclin1139
    @cclin1139 Месяц назад

    精神病患不判死~但需要有更多配套~比如有攻擊性的病患~平常不得讓其接觸利刃並限制其活動範圍~以避免憾事發生~

  • @施全杰
    @施全杰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只剩恐攻造成無差別死亡:才會判死

  • @財寶-m9u
    @財寶-m9u Месяц назад

    😡😡😡😡😡

  • @胡雲龍雲龍
    @胡雲龍雲龍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個大法官喔莊慈悲啊

  • @鄭振有
    @鄭振有 Месяц назад

    以後精神病患都變殺手了

  • @邱源鴻
    @邱源鴻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殺人犯有精神、人格正常的嗎?
    如果有,不判死,一輩子內疚、罪惡感,遲早也會精神崩潰、異常。

  • @翁元銘
    @翁元銘 Месяц назад

    兒子突然問我:殺人要償命嗎?
    我:……
    (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回他)

  • @劉添仁-c4n
    @劉添仁-c4n Месяц назад

    只有精神不正常的的大法官才會解釋出正常百姓無法理解的詮釋。

  • @黃千-d5i
    @黃千-d5i Месяц назад +2

    什麼意思?有誰可以翻譯一下??

  • @李水福
    @李水福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法官不敢扮演黑臉~😢😮那就由全民來……以後重大案件由全民來判決😮🤨🧐

  • @翁元銘
    @翁元銘 Месяц назад

    好一個殺人不用償命啊!真的是高知識份子啊!大X官:殺人要償命啊!只是到你死之前都看不到而已……

  • @郭小弟-k6u
    @郭小弟-k6u Месяц назад

    應該把這些大法官的頭像貼出來讓世人看看他們做的德政

  • @wkw5568
    @wkw5568 Месяц назад

    即是剎人不用填命,大法官鼓勵刹人
    這是甚麼世界
    大法官發了神經。

  • @馮杏彰
    @馮杏彰 Месяц назад

    加入鞭刑啦!
    一勞永逸
    廢不廢死就不用討論了

  • @徐德鳳-j8b
    @徐德鳳-j8b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那一天我做案,我一定要說我有神經病

  • @打浪優
    @打浪優 Месяц назад

    這些所謂大法官有日會自食其果 其家屬身受其害..........

  • @阿操來了
    @阿操來了 Месяц назад

    重劃區殺多點 房價就下了

  • @黃金故宮國寶中國人的
    @黃金故宮國寶中國人的 Месяц назад +1

    做大法官須要不須要讀法律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