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азмер видео: 1280 X 720853 X 480640 X 360
Показать панель управления
Автовоспроизведение
Автоповтор
標題應該改成行人闖紅燈遭開罰 女子硬凹「綠燈剩2秒不能過」? 警拿密錄器打臉
台灣媒體就是這樣 喜歡標題造謠
密錄器是什麼
現警察執勤,配帶的電子設備,保護雙方的事證@@查理布考斯基-v2n
@@查理布考斯基-v2n 秘密錄影器
@@monologue6057 那要跟法官聲請跟監票。不然沒有公開透明就是違反誠實信用,除非偵查不公開,警察要辦案的話,那也是24小時內一定要提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行使緘默權。但柯文哲這個案件是特例,個人覺得比較像是私人恩怨。
明明就紅燈的還想騙 應重罰。
女子眼睛看剩兩秒,但是腳還未採到行穿線,等腳踩到行穿線時早已經變紅燈了結論 : 行人闖紅燈,違規無誤,結案。
這玩意兒沒有黃燈阿.................?
這樣確實不是剩2秒過去,真的是闖紅燈了。還是記取教訓下次不要硬過了
難得會抓行人闖紅燈,很多不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的都不抓了
這些就是看情況了,大多離市區遠的斑馬線分布都差距幾百公尺的和行車數量少的,行人就會這樣,很多都已經養成習慣,如果開罰更會被居民說是擾民而且有時候想合法也沒用,家門口就是大馬路,但就是往右距離100公尺遠的地方才有唯一的斑馬線,往左就是沒有,當時也有請里長配合村民習性去申請劃斑馬線,結果被回說畫斑馬線需要有紅綠燈,不需要紅綠燈的條件只有距離最短的5m單線車道以下才行,也就是民眾想合法過馬路,政府規定卻是那樣限制不給畫
年終搞業績 平常不抓 年末衝合格......所以警察感謝那些闖習慣的..
還好警察有錄到不然大家都還在冤枉警察亂開單
闖紅燈就闖紅燈,再凹就難看了
闖紅燈還發文討拍是有多想被網暴🤗
都沒還碰到馬路就已經紅人了開罰屬實
現在不少人會這樣,明明問題出在自己身上,還硬凹說是別人的錯。
哈哈哈哈哈!自己問題,還要放上面打臉,臉皮還真的厚!
不要糾結在幾秒 自己也應該考慮一下速度跟距離 安全嗎? 命是你自己的 想一想再決定
罰 都罰 行人都罰那麼輕了 還很難抓 乖乖守法很難嗎?? 現在都已經行人霸王條款了 是還想讓汽機車多不滿??
眼睛看到確實是兩秒,但她忘了自己不是奧運選手,剛跨出斑馬線就花了兩秒
叫個國手來跑看看,兩秒能過我500給他
想騙人 再開一張
阿影片明明就已經顯示行人在紅燈時才開始過馬路線,這個行人不能硬凹呀
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這則新聞的資訊還不夠完整,請參考如上。
自己闖紅燈還有什麼好報怨
進入路口時確實已經轉紅燈了,現在人都是先PO文吵的就先贏嗎? 搞到現在上新聞 爽了嗎? 丟臉丟到全網? 笑妳🤣🤣🤣
讚啦!行人終於不是無敵了
好奇甚麼時候行人闖紅燈不是違法的?
我也一直以來很疑惑為何違法行人一直都有為什麼都沒有被開單???目前這個開單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上新聞的~反觀利用法律的行人比比皆是“非常囂張”
警察都提供畫面了,賴心怡、林昭賢記者還可以這樣用假議題做一篇新聞喔?
就行人燈紅燈了啊,想使用話術上網討拍歐?
剩兩秒就可以踩到斑馬線了
1. 行人路燈閃爍時未進入行穿線,不得進入路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7條)2.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3. 在無行人專用號誌時,行人可以依行車管制號誌指示用路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也才罰五百 車子撞到她 罰7200 以上 還有可能被吊扣
她以為行人最大,帝王條款
腳踩斑馬線已經紅燈就沒啥好說的
變紅燈時停在路上不動!
闖紅燈被開單很正常,很多女生的邏輯都怪怪的,搞的好像有吵就會有糖吃一樣,真不知道誰教出這種87的
說謊帶風向不用加重處罰嗎
這個大腦壞了有選擇性健忘,紅燈了記憶卻停留在綠燈...撞妳的車可不會管妳的記憶是紅是綠。
用證據講話,如果闖紅燈那就活該被罰
建議行人闖燈也要罰6000
行人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宋啦!!!罰的好,沒道理汽車跟摩托車未禮讓行人要罰3600,行人闖紅燈只罰600,應該要改成行人闖紅燈直接罰3600,並且需上道路安全課程8小時,這樣警察也願意抓,行人闖燈的機會就會減少很多
全國第一張
過不去硬要過,帝王行人被罰剛好而已
不走斑馬線該罰
遇到行人覺得自己是老大過馬路~還給你看手機慢慢過管你紅燈不紅燈就算是二秒 你過去就紅燈 到底什麼才是地獄??終於看到被罰就是爽
踩下去時就紅燈了,還想騙
還有臉投訴 = =
眾多智能不足者皆以投訴為利器,皆自以為是!!!!
太過份了!!!只要最後一秒踏上斑馬線 就是我的伸展台是有幾位警察會抓? 提高行人違規金額啦 只會行人地獄 行人地獄
以前台北車站前,舘前路忠孝西路口擺了一台行人違規講習車,強制違規者聽講兩小時,擺放下去馬上沒人敢違規,強制聽兩小時比罰單更有用。
有兩秒給你跑。但紅燈你會停下來嗎😊
你如果已經踩在斑馬線2秒這還好談,但你看的2秒是騎樓裡這認栽吧。
這下打臉了🤦
被罰活該
台灣人不都這樣 自己違規還睜眼說瞎話
黃燈視同綠燈...僅是告知即將失去路權...
錯就錯,還要討拍,這下可好了,女子要不要po文道歉?
警察不去抓詐騙管這種小事,有夠低能
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見人紅就別亂闖,會出事
我大概知道 這女子 剩2秒意思了她眼睛看到剩2秒是還沒到行人斑馬線上而是已經到0變紅燈才快跑過去這要罰這跟她所敘述的完全2馬事倘若 你真的是在行進過程中剩2秒穿越而被開罰 就可以控訴警察無理但透過後續的還原真相看上來是女子的問題 台灣就是有這樣的人在治安才會大亂~這應該要公布一下是何方神聖~讓大家認識一下所謂的2秒不能過的女神~!
不久好險有密錄器
一堆車停中間的不抓~只會勸導驅離,卻抓這種的???
紀錄器中警察問女子沒有看到紅燈嗎,女子回答有看到
這時慢慢走.....警察就會找沒禮讓行人的汽機車了!!罰500和好幾張6000還是有分別的😮
這種路人不是一堆嗎😂
老早,美國加州對行人更嚴肅,閃燈時若仍堅持要過,就開始罰了!近年來取消。
一堆台北人走到一半紅燈也慢慢走
很有可能是眼睛看到剩2秒,開始起跑。話術上來說似乎合理,但跑太慢沒在紅燈前踏上斑馬線。只能算她倒楣遇到一個嚴格執法的警察
壓力大是嗎早上松山火車站就一堆違規的行人的啊為什麼不去那邊罰單 饒河夜媽祖廟前面就有一堆違規停計程車的為什麼不去開罰單
罰!就是要罰!不然斑馬線上都人,有沒有綠燈,車子都不能過呢
剩什麼2秒 , 被密錄器打臉了喔 !
他後面兩個人才是闖紅燈吧
笑了 三寶當行人還是三寶 🤣🤣🤣
怎麼會跟黃燈一樣呢? 我開車就被攔過開了一張搶黃燈的罰單
根本沒搶黃燈這種罰單好嘛= =
你也是闖紅燈啦,不要跟這女的一樣瞎掰好嗎
其實剩2秒真得不要過馬路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標題 不行耶
你眼睛看見2秒,思考要不要過花了1秒,大腦呼叫身體開始跑起來花了1秒,綠燈已轉紅燈,所以你闖紅燈了。
2秒是能過問題是有些車不等時間
這警察一定是缺業績!遇過很多平常警察前一堆違規警察都瞎了眼沒在抓
外勞比較離譜,所有燈都闖,懷疑它國沒有紅綠燈設置😢
硬ㄠ
剩兩秒還要過什麼馬路、被開罰是正常的
極力建議全部路口號誌改汽車專用時間跟行人專用時間免爭議.....不然左右轉車輛還要等行人總是造成大堵車....
有差嗎那個不是參考用的嗎?😂😂😂撞死人都沒事了如果再喝點酒更沒事了
中途變成紅燈,行人還是可以走法規就是這樣個子的
我看路寬、30米寬剩5秒左右就等下一個綠燈、40米寬剩10秒就等下一個綠燈。。。😂
順便依社維法63條送辦好了。
他早就闖了吧 另外一向的行人都在走動了 為啥只抓他
罰太少了 應該多一個零
應該是看到2秒的時候還沒踏到斑馬線,畢竟影片上他是斜著跑的
闖紅燈 還騙人 三寶無極限
紅燈時腳才踏上柏油路還想凹
難得開罰行人闖紅燈 甘拿讚 警察大人還有 行人不靠邊也可以開罰喔 加油喔
很多熱門景點...一大群行人都直接闖紅燈過斑馬...有警察敢全部開單嗎... 這個女子2秒要過斑馬用飛的過去也不止2秒......硬ㄠ......很多寶錯都不知道自己錯....硬要凹....
哈 開的完嘛
結果還是密錄器幫忙
在台灣行人什麼燈不能過的?反正命一條一了百了~反而是駕駛綠燈不能過紅燈也不能過黃燈還是不能過!?就因為這些路皇想過就過...所以駕駛都不能過
標題騙人啊!
這叫工作 有錢賺當然要有藉口 有藉口才好找你開單 有牌的卡大
剩2秒能跑呀 問題是兩秒跑過嗎?
我是6秒內 有把握過 2秒我過不了😂
眼睛看到傳到腦在給腳指令超過兩秒😅
罰款是小事,走在斑馬線被撞才是大事😂
應該寫成腳動得比腦慢,過馬路已轉紅燈
是"綠灯兩秒"可以過.但黃灯不能過..因為綠灯後還有黃灯.
台灣行人號誌只有紅跟綠2種燈號.......然後行人號誌亮綠燈時還會加個綠燈倒數
真正吃飽太閒
什麼假新聞…台視需要這樣騙點閱嗎?
標題應該改成
行人闖紅燈遭開罰 女子硬凹「綠燈剩2秒不能過」? 警拿密錄器打臉
台灣媒體就是這樣 喜歡標題造謠
密錄器是什麼
現警察執勤,配帶的電子設備,保護雙方的事證@@查理布考斯基-v2n
@@查理布考斯基-v2n 秘密錄影器
@@monologue6057 那要跟法官聲請跟監票。不然沒有公開透明就是違反誠實信用,除非偵查不公開,警察要辦案的話,那也是24小時內一定要提審,被告有權保持沉默行使緘默權。但柯文哲這個案件是特例,個人覺得比較像是私人恩怨。
明明就紅燈的還想騙 應重罰。
女子眼睛看剩兩秒,但是腳還未採到行穿線,等腳踩到行穿線時早已經變紅燈了
結論 : 行人闖紅燈,違規無誤,結案。
這玩意兒
沒有黃燈阿.................?
這樣確實不是剩2秒過去,真的是闖紅燈了。還是記取教訓下次不要硬過了
難得會抓行人闖紅燈,很多不走行人穿越道直接穿越馬路的都不抓了
這些就是看情況了,大多離市區遠的斑馬線分布都差距幾百公尺的和行車數量少的,行人就會這樣,很多都已經養成習慣,如果開罰更會被居民說是擾民
而且有時候想合法也沒用,家門口就是大馬路,但就是往右距離100公尺遠的地方才有唯一的斑馬線,往左就是沒有,當時也有請里長配合村民習性去申請劃斑馬線,結果被回說畫斑馬線需要有紅綠燈,不需要紅綠燈的條件只有距離最短的5m單線車道以下才行,也就是民眾想合法過馬路,政府規定卻是那樣限制不給畫
年終搞業績 平常不抓 年末衝合格......所以警察感謝那些闖習慣的..
還好警察有錄到
不然大家都還在冤枉警察亂開單
闖紅燈就闖紅燈,再凹就難看了
闖紅燈還發文討拍
是有多想被網暴🤗
都沒還碰到馬路
就已經紅人了
開罰屬實
現在不少人會這樣,明明問題出在自己身上,還硬凹說是別人的錯。
哈哈哈哈哈!自己問題,還要放上面打臉,臉皮還真的厚!
不要糾結在幾秒 自己也應該考慮一下速度跟距離 安全嗎? 命是你自己的 想一想再決定
罰 都罰 行人都罰那麼輕了 還很難抓 乖乖守法很難嗎?? 現在都已經行人霸王條款了 是還想讓汽機車多不滿??
眼睛看到確實是兩秒,但她忘了自己不是奧運選手,剛跨出斑馬線就花了兩秒
叫個國手來跑看看,兩秒能過我500給他
想騙人 再開一張
阿影片明明就已經顯示行人在紅燈時才開始過馬路線,這個行人不能硬凹呀
一、「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表示行人可穿越道路,惟應快速通行。 二、「行走行人」之綠色燈號閃光顯示時,表示警告行人,剩餘之綠燈時間不多,如已進入道路者,應快速通過,或停止止於道路中之交通島上,如尚未進入道路者,禁止跨入。 三、「站立行人」之紅色燈號穩定顯示時,行人禁止進入道路。
這則新聞的資訊還不夠完整,請參考如上。
自己闖紅燈還有什麼好報怨
進入路口時確實已經轉紅燈了,現在人都是先PO文吵的就先贏嗎? 搞到現在上新聞 爽了嗎? 丟臉丟到全網? 笑妳🤣🤣🤣
讚啦!行人終於不是無敵了
好奇甚麼時候行人闖紅燈不是違法的?
我也一直以來很疑惑為何違法行人一直都有為什麼都沒有被開單???
目前這個開單的是我第一次看到上新聞的~
反觀利用法律的行人比比皆是
“非常囂張”
警察都提供畫面了,賴心怡、林昭賢記者還可以這樣用假議題做一篇新聞喔?
就行人燈紅燈了啊,想使用話術上網討拍歐?
剩兩秒就可以踩到斑馬線了
1. 行人路燈閃爍時未進入行穿線,不得進入路口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7條)
2. 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3. 在無行人專用號誌時,行人可以依行車管制號誌指示用路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四章206條)
也才罰五百 車子撞到她 罰7200 以上 還有可能被吊扣
她以為行人最大,帝王條款
腳踩斑馬線已經紅燈就沒啥好說的
變紅燈時停在路上不動!
闖紅燈被開單很正常,很多女生的邏輯都怪怪的,搞的好像有吵就會有糖吃一樣,真不知道誰教出這種87的
說謊帶風向不用加重處罰嗎
這個大腦壞了有選擇性健忘,紅燈了記憶卻停留在綠燈...撞妳的車可不會管妳的記憶是紅是綠。
用證據講話,如果闖紅燈那就活該被罰
建議行人闖燈也要罰6000
行人自己也要遵守交通規則
宋啦!!!罰的好,沒道理汽車跟摩托車未禮讓行人要罰3600,行人闖紅燈只罰600,應該要改成行人闖紅燈直接罰3600,並且需上道路安全課程8小時,這樣警察也願意抓,行人闖燈的機會就會減少很多
全國第一張
過不去硬要過,帝王行人被罰剛好而已
不走斑馬線
該罰
遇到行人覺得自己是老大過馬路~還給你看手機慢慢過管你紅燈不紅燈
就算是二秒 你過去就紅燈 到底什麼才是地獄??
終於看到被罰就是爽
踩下去時就紅燈了,還想騙
還有臉投訴 = =
眾多智能不足者皆以投訴為利器,皆自以為是!!!!
太過份了!!!
只要最後一秒踏上斑馬線 就是我的伸展台
是有幾位警察會抓?
提高行人違規金額啦 只會行人地獄 行人地獄
以前台北車站前,舘前路忠孝西路口擺了一台行人違規講習車,強制違規者聽講兩小時,擺放下去馬上沒人敢違規,強制聽兩小時比罰單更有用。
有兩秒給你跑。但紅燈你會停下來嗎😊
你如果已經踩在斑馬線2秒這還好談,但你看的2秒是騎樓裡這認栽吧。
這下打臉了🤦
被罰活該
台灣人不都這樣 自己違規還睜眼說瞎話
黃燈視同綠燈...僅是告知即將失去路權...
錯就錯,還要討拍,這下可好了,女子要不要po文道歉?
警察不去抓詐騙管這種小事,有夠低能
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見人紅就別亂闖,會出事
我大概知道 這女子 剩2秒意思了
她眼睛看到剩2秒是還沒到行人斑馬線上
而是已經到0變紅燈才快跑過去
這要罰
這跟她所敘述的完全2馬事
倘若 你真的是在行進過程中剩2秒穿越
而被開罰 就可以控訴警察無理
但透過後續的還原真相看上來
是女子的問題 台灣就是有這樣的人在
治安才會大亂~這應該要公布一下
是何方神聖~讓大家認識一下
所謂的2秒不能過的女神~!
不久好險有密錄器
一堆車停中間的不抓~只會勸導驅離,卻抓這種的???
紀錄器中警察問女子沒有看到紅燈嗎,女子回答有看到
這時慢慢走.....
警察就會找沒禮讓行人的汽機車了!!
罰500和好幾張6000還是有分別的😮
這種路人不是一堆嗎😂
老早,美國加州對行人更嚴肅,閃燈時若仍堅持要過,就開始罰了!近年來取消。
一堆台北人走到一半紅燈也慢慢走
很有可能是眼睛看到剩2秒,開始起跑。話術上來說似乎合理,但跑太慢沒在紅燈前踏上斑馬線。只能算她倒楣遇到一個嚴格執法的警察
壓力大是嗎早上松山火車站就一堆違規的行人的啊為什麼不去那邊罰單 饒河夜媽祖廟前面就有一堆違規停計程車的為什麼不去開罰單
罰!就是要罰!不然斑馬線上都人,有沒有綠燈,車子都不能過呢
剩什麼2秒 , 被密錄器打臉了喔 !
他後面兩個人才是闖紅燈吧
笑了 三寶當行人還是三寶 🤣🤣🤣
怎麼會跟黃燈一樣呢? 我開車就被攔過開了一張搶黃燈的罰單
根本沒搶黃燈這種罰單好嘛= =
你也是闖紅燈啦,不要跟這女的一樣瞎掰好嗎
其實剩2秒真得不要過馬路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標題 不行耶
你眼睛看見2秒,思考要不要過花了1秒,大腦呼叫身體開始跑起來花了1秒,綠燈已轉紅燈,所以你闖紅燈了。
2秒是能過問題是有些車不等時間
這警察一定是缺業績!遇過很多平常警察前一堆違規警察都瞎了眼沒在抓
外勞比較離譜,所有燈都闖,懷疑它國沒有紅綠燈設置😢
硬ㄠ
剩兩秒還要過什麼馬路、被開罰是正常的
極力建議全部路口號誌改汽車專用時間跟行人專用時間免爭議.....不然左右轉車輛還要等行人總是造成大堵車....
有差嗎
那個不是參考用的嗎?
😂😂😂
撞死人都沒事了
如果再喝點酒
更沒事了
中途變成紅燈,行人還是可以走
法規就是這樣個子的
我看路寬、30米寬剩5秒左右就等下一個綠燈、40米寬剩10秒就等下一個綠燈。。。😂
順便依社維法63條送辦好了。
他早就闖了吧 另外一向的行人都在走動了 為啥只抓他
罰太少了 應該多一個零
應該是看到2秒的時候還沒踏到斑馬線,畢竟影片上他是斜著跑的
闖紅燈 還騙人 三寶無極限
紅燈時腳才踏上柏油路還想凹
難得開罰行人闖紅燈 甘拿讚 警察大人還有 行人不靠邊也可以開罰喔 加油喔
很多熱門景點...一大群行人都直接闖紅燈過斑馬...有警察敢全部開單嗎... 這個女子2秒要過斑馬用飛的過去也不止2秒......硬ㄠ......很多寶錯都不知道自己錯....硬要凹....
哈 開的完嘛
結果還是密錄器幫忙
在台灣行人什麼燈不能過的?反正命一條一了百了~
反而是駕駛綠燈不能過紅燈也不能過黃燈還是不能過!?
就因為這些路皇想過就過...所以駕駛都不能過
標題騙人啊!
這叫工作 有錢賺當然要有藉口 有藉口才好找你開單 有牌的卡大
剩2秒能跑呀 問題是兩秒跑過嗎?
我是6秒內 有把握過 2秒我過不了😂
眼睛看到傳到腦在給腳指令超過兩秒😅
罰款是小事,走在斑馬線被撞才是大事😂
應該寫成腳動得比腦慢,過馬路已轉紅燈
是"綠灯兩秒"可以過.但黃灯不能過..因為綠灯後還有黃灯.
台灣行人號誌只有紅跟綠2種燈號.......然後行人號誌亮綠燈時還會加個綠燈倒數
真正吃飽太閒
什麼假新聞…台視需要這樣騙點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