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決定多變vs林鄭貫徹始終,港英培植政務官「好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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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Опубликовано: 26 ноя 2024

Комментарии • 67

  • @AsAs-jd3vf
    @AsAs-jd3vf 4 года назад

    Yes

  • @adatang7144
    @adatang7144 4 года назад

    thx.

  • @bluemountain977
    @bluemountain977 3 года назад

    I hope can listen Mr Pau's analysis about Eagle, hope Mr Tao Kit not change other direction, not let Mr Pau continues Eagle !

  • @evalui8406
    @evalui8406 4 года назад +5

    請陶傑先生開壇講British History n British Cultural Studies 就好啦…。

    • @hanajayvon2529
      @hanajayvon2529 4 года назад

      知名國際分析師,參與大型活動,現需人氣支持,詳情添加w h a t s A P P:(8 ) (5) ( 2) ( 9)(0)( 3)( 8)( 1)( 7)( 9)( 7) l i n e:9 8 5 3 5 4 9 有好股推荐 专业导师一对一指导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康復 香港 - 獨立思考

  • @ryanlee1541
    @ryanlee1541 4 года назад

    👍👍👍👍

  • @yipsauyeung7336
    @yipsauyeung7336 4 года назад

    鲍伟聪评论越來越优秀…高师出高徒。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康復 香港 - 獨立思考

  • @francesleung9209
    @francesleung920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8

    都唔洗講劍橋牛津咁遠,現在香港大學個品牌都俾李國章、盧寵茂⋯等人攪衰曬啦😤😡

    • @sumsum5510
      @sumsum5510 4 года назад

      Frances Leung 攪死就真

  • @sunnyung3815
    @sunnyung3815 4 года назад +4

    林鄭不過是一個換了老闆的高級打工仔而已,趨炎附勢,為了討好新老閭不昔同舊老闆開拖,那裡配得上劍橋院士的器質?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1.) 愛國愛港
    2.) 愛國愛港 不愛共產黨
    3.) 愛國愛港 害怕共產黨
    4.) 愛國愛港 反對共產黨

    立場位置 自行選擇

    坦白承認選擇 3
    並不是懦天
    只是真實感受

  • @kleung2034
    @kleung2034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Lamcheng has to pay one day.

    • @hanajayvon2529
      @hanajayvon2529 4 года назад

      知名國際分析師,參與大型活動,現需人氣支持,詳情添加w h a t s A P P:(8 ) (5) ( 2) ( 9)(0)( 3)( 8)( 1)( 7)( 9)( 7) l i n e:9 8 5 3 5 4 9 有好股推荐 专业导师一对一指导

  • @nimkamchan8196
    @nimkamchan8196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民主就是人多意見多

  •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如所料,「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又再次收回/撤銷賜予原告人於2020年9月2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進行的「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
    就該等反口覆舌、言而無信、出爾反爾、濫權瀆職、公器私用的「行徑」,小市民極感遺憾!
    ( 1) 究竟高等法院有哪一條規則可以容許「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禁制原告人向法庭呈交多於2頁單面A4紙的文件?!
    究竟高等法院有哪一項命令/指示可以容許「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立即完全不處理原告人提呈多於2頁單面A4紙的任何呈請?!
    如此看來,「指定法官(欽差大臣)」比較封建帝王更加有氣勢、權勢和霸氣!!
    就算封建帝王也不會好像您這位「裝傻扮懵、尸位素餐」的「四大不(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指定法官(欽臣大臣)」廖公文健大老爺一樣反口覆舌、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正所謂「君無戲言」!!
    請問自恃是「指定法官(欽差大臣)」的廖公文健大老爺您究竟算係老幾呀?!!
    【註:~「行徑」两字出自廖文健先生特别針對原告人而「屎急尿瀨」地發出的洋洋大觀的判決書;
    ( 2) 倘若, 原告人確實做出了「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浪費法庭時間、浪費社會資源、濫用司法程序、辱駡法官」等等行徑,務請「指定法官」閣下清楚指出,小市民定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原告人必定將閣下當作好榜樣/楷模(Role Model),希望能夠與時並進,共勉;感激!!
    ( 3) 倘若,小市民不慎辱罵了激活這案件的大恩人廖文健先生,理應負荆請罪!!
    【註~ 必須知道,嚴重的投訴和激烈的批評往往都會被擁有公權力者扣上「辱駡」之類的嚴重罪名;「辱駡法官」則更加是十惡不赦的死罪!所以,必須對事不對人!
    例如,廖文健先生無視原告人(早已被終身禠奪《香島中學畢業生》榮銜)不少於數十次的強烈反對而强行將閣下的《聆訊通知書》派送到《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的龐大社團的自置會所(案發現場)給備受原告人尊敬和感激的第八被告關啟興老師(早已被香島中學終身停止延任教席),這就是不折不扣的「裝儍扮懵」!
    又例如,廖文健先生完全不處理原告人提呈數以百次的《緊急待決事項》及申領這案件
    “HCA851/2013”及
    該案件 “HCA949/2012”的所有聆訊錄音光碟 “CD”,這就是百分之百的「尸位素餐」!
    再例如,在這案件興訟之前,第八被告關啟興老師已經到《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這間十萬人眾龐大社團轄下/所屬/管有的《校友群組》《不同届别的小群組》等等資訊平台/互聯網大聲疾呼「立即删除所有無中生有的議題/帖文……“叫咱們校友顏面何存?”」!
    但是,廖文健先生竟然熟視無睹!廖文健先生更加無視原告人多次強烈反對而一定要强行將原告人押解到《區域法院》交由「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親自嚴肅審理/嚴刑拷問!這就是「濫權瀆職公器私用」!廖文健大老爺「濫權瀆職、公器私用、欺凌老弱小市民」莫此為甚!!
    務請「四大不(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裝傻扮懵、尸位素餐」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公文健大老爺明鍳!】
    ( 4) 反之,「指定法官」廖文健滿咀含糊、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含血噴人的話,務請廖文健立即收回所有針對原告人的所有嚴重指控!不要「屈得就屈」/「含血噴人」!
    閣下是《廖文健》不是《屈人健》 !!
    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敬請自重!!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切記!!!!!
    ( 5 ) 辱駡法官確是很愚蠢的行為!特别是原告人竟然辱駡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年近古稀的小市民竟然連個《死》字點寫都唔識!!
    辱駡「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罪該萬死!!
    原告人應該學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一樣,僅僅两個工作天,於2014年11月18日,立即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這逾萬人眾龐大財團轄下/所屬/管有的資訊平台/互聯網大張旗鼓地表揚歐陽浩榮聆案官於2014年11月14日在高等法院清算/批斗了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 (流氓校友)」两小時;並同時歡呼/歌頌/膜拜歐陽浩榮聆案官(「疑似訟棍/惡棍/淫棍」)為這案件立下了不朽的功勛!
    該等極關注這案件的校友/中銀員工/群眾/被告人等等更加將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雞》(在香島中學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都絕對不會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改到錯漏百出!)册封為《香港回歸以來最罕見的優秀法官》!
    【**第二被告梁中昌先生及第二十被告何力驥先生「榮休中銀高層領導/高級經理/雷曼調解專員兼現任上市公司董事」都不斷地在法庭上炫耀他們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逾萬人眾“層層疊疊”的龐大機構!!】
    直至此刻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仍然拒絕將當天(2014.11.14)在歐陽浩榮聆案官席前清算/批斗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流氓校友)」的《陳詞綱要》送達給原告人!
    ( 6) 七年以來,這案件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
    更甚者,這案件的被告人等還要控告/反控告原告人嚴重性騷擾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嚴重冒犯“中銀”的馮志堅立法會議 員、嚴重侵犯第十七被告馮笑萍社區幹事的私隱!嚴重竊聽/竊取《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等的重大機構的重大機密!嚴重違反基本 法、嚴重侵犯中銀員工的私隱和言論自 由…..嚴重誣陷高等法院位高權重的周敏慧聆案官及世界最龐大最頂級的金杜律師行聘請/延聘的祁嘉敏大律師、張珩律師及其最頂級的精英律師團隊等等…..等等數之不盡的極其嚴重的罪名!
    務請「四大不(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裝傻扮懵、尸位素餐」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公文健大老爺明鍳!這案件必須盡早撥亂反正、重回正軌!!!!

  • @kwcheng5897
    @kwcheng5897 4 года назад

    Jacobson HK : 3 minutes

  • @lisasiu777
    @lisasiu777 4 года назад

    應該退回這個林鄭的

  • @yipsauyeung7336
    @yipsauyeung7336 4 года назад

    做领袖要具备有个人魅力…政治智慧…保護人民要粉身碎骨…除时作出牺牲…(个人利益…荣与辱)…真正领䄂是死而后已…。自(反修例)…佢天先性缺陷成长背景…让人民一步步走向灭亡。…即使有缺陷…亦可以让后天的知识扭轉乾坤。…但精神上仍与…12生死未卜年青人跳最後探戈。…但历史册上永遠记截……………(香港女儿永垂不杇)另一个历史人物…………(遗臭万年)。

  •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如所料,「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又再次收回/撤銷賜予原告人於2020年9 月2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進行的「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就該等反口覆舌、言而無信、出爾反爾的「行徑」,小市民極感遺憾! 如此看來,「指定法官(欽差大臣)」比較封建帝王更加有氣勢、權勢和霸氣!!
    【註:~「行徑」两字出自廖文健先生特别針對原告人而發出的洋洋大觀的判決書;
    倘若, 原告人確實做出了「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浪費法庭時間、浪費社會資源、濫用司法程序、辱駡法官」等等行徑,務請「指定法官」閣下清楚指出,小市民定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原告人必定將閣下當作好榜樣/楷模(Role Model),希望能夠與時並進,共勉;感激!!
    倘若,小市民不慎辱罵了激活這案件的大恩人廖文健先生,理應負荆請罪!!
    反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滿咀含糊、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含血噴人的話,務請廖文健先生收回所有針對原告人的所有指控!不要「屈得就屈」!自重!!
    辱駡法官確是很愚蠢的行為!原告人應該學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一樣,僅僅两個工作天,於2014年11月18日,立即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這逾萬人眾龐大財團轄下/所屬/管有的資訊平台/互聯網大張旗鼓地表揚歐陽浩榮聆案官於2014年11月14日在 高等法院清算/批斗了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 (流氓校友)」两小時;並同時歡呼/歌頌/膜拜歐陽浩榮聆案官為這案件立下了不朽的功勛!
    該等極關注這案件的校友/中銀員工/群眾/被告人等等更加將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雞》(在香島中學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都絕對不會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改到錯漏百出!)册封為《香港回歸以來最罕見的優秀法官》!
    【**第二被告梁中昌先生及第二十被告何力驥先生「榮休中銀高層領導/高級經理/雷曼調解專員兼現任上市公司董事」都不斷地在法庭上炫耀他們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 是逾萬人眾“層層疊疊”的龐大機構!!】
    直至此刻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仍然拒絕將當天 (2014.11.14)在歐陽浩榮聆案官席前清算/批斗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 校友/老師的"小渾渾"(流氓校友)」的《陳詞綱要》送達給原告人!!
    七年以來,這案件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更甚者,這案件的被告人等還要控告/反控告原告人嚴重性騷擾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嚴重冒犯“中銀”的馮志堅立法會議員、嚴重侵犯第十七被告馮笑萍社區幹事的私隱!嚴重竊聽/竊取《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等的重大機構的重大機密!嚴重違反基本法、嚴重侵犯中銀員工的私隱和言論自由…..嚴重誣陷高等法院位高權重的周敏慧聆案官及世界最龐大最頂級的金杜律師行聘請/延聘的祁嘉敏大律師、張珩律師及其最頂級的精英律師團隊等等…..等等數之不盡的極其嚴重的罪名!

  • @klkt4539
    @klkt4539 4 года назад

    sorry 現代劍橋舊生。。。。。好多咖哩怪 oxbridge 嘅ball 已見識唔少 咩氣質哇🤭

  • @erickwan9829
    @erickwan9829 4 года назад

    😃🍉

  • @070124970
    @070124970 4 года назад

    Cls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警隊 既無虧德處
    哪怕 獨立調查委員會

    政府 既無虧德處
    哪怕 獨立調查委員會

    月娥 既無虧德處
    哪怕 獨立調查委員會

  • @sindychan6899
    @sindychan6899 4 года назад

    每個議員都有他的用處。就好似每粒小螺絲都有它的作用。請留意下台彎的演變。

  •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一如所料,「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閣下又再次收回/撤銷賜予原告人於2020年9月2日(星期三)在高等法院進行的「公平公正公開」的聆訊(Hearing);就該等反口覆舌、言而無信、出爾反爾的「行徑」,小市民極感遺憾!
    如此看來,「指定法官(欽差大臣)」比較封建帝王更加有氣勢、權勢和霸氣!!
    就算封建帝王也不會好像您這位「裝傻扮懵、尸位素餐」的「四大不(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指定法官(欽臣大臣)」廖公文健大老爺一樣反口覆舌、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正所謂「君無戲言」!!
    【註:~「行徑」两字出自廖文健先生特别針對原告人而發出的洋洋大觀的判決書;
    倘若, 原告人確實做出了「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浪費法庭時間、浪費社會資源、濫用司法程序、辱駡法官」等等行徑,務請「指定法官」閣下清楚指出,小市民定當「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原告人必定將閣下當作好榜樣/楷模(Role Model),希望能夠與時並進,共勉;感激!!
    倘若,小市民不慎辱罵了激活這案件的大恩人廖文健先生,理應負荆請罪!!
    【註~ 激烈的批評是會被誤作「辱駡」的;所以,必須對事不對人!例如,廖文健先生無視原告人數以十次的強烈反對而强行將閣下的《聆訊通知書》派送到《香島中學校友會有限公司》的自置會所(案發現場)給備受原告人尊敬和感激的第八被告關啟興老師,這就是「裝儍扮懵」!
    又例如,廖文健先生完全不處理原告人提呈數以百次的《緊急待決事項》及申領聆訊錄音光碟“CD”,這就百分之百是「尸位素餐」!廖文健先生明鍳!】
    反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滿咀含糊、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含血噴人的話,務請廖文健先生收回所有針對原告人的所有指控!不要「屈得就屈」!自重!!
    辱駡法官確是很愚蠢的行為!原告人應該學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一樣,僅僅两個工作天,於2014年11月18日,立即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這逾萬人眾龐大財團轄下/所屬/管有的資訊平台/互聯網大張旗鼓地表揚歐陽浩榮聆案官於2014年11月14日在高等法院清算/批斗了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 (流氓校友)」两小時;並同時歡呼/歌頌/膜拜歐陽浩榮聆案官為這案件立下了不朽的功勛!
    該等極關注這案件的校友/中銀員工/群眾/被告人等等更加將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雞》(在香島中學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都絕對不會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改到錯漏百出!)册封為《香港回歸以來最罕見的優秀法官》!
    【**第二被告梁中昌先生及第二十被告何力驥先生「榮休中銀高層領導/高級經理/雷曼調解專員兼現任上市公司董事」都不斷地在法庭上炫耀他們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是逾萬人眾“層層疊疊”的龐大機構!!】
    直至此刻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仍然拒絕將當天(2014.11.14)在歐陽浩榮聆案官席前清算/批斗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流氓校友)」的《陳詞綱要》送達給原告人!!
    七年以來,這案件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
    更甚者,這案件的被告人等還要控告/反控告原告人嚴重性騷擾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嚴重冒犯“中銀”的馮志堅立法會議 員、嚴重侵犯第十七被告馮笑萍社區幹事的私隱!嚴重竊聽/竊取《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等的重大機構的重大機密!嚴重違反基本法、嚴重侵犯中銀員工的私隱和言論自 由…..嚴重誣陷高等法院位高權重的周敏慧聆案官及世界最龐大最頂級的金杜律師行聘請/延聘的祁嘉敏大律師、張珩律師及其最頂級的精英律師團隊等等…..等等數之不盡的極其嚴重的罪名!

  • @yimak7327
    @yimak7327 4 года назад

    认完英爸又认美爸,爹真多,妈好厉害

  • @elatesports
    @elatesports 4 года назад

    鮑博評林鄭“時窮節乃現”,不如說她受制于人,沒有也不敢自由發揮,因爲有老首長前車之鑒

  • @foolishghost9718
    @foolishghost9718 4 года назад +3

    阿爺嗰隻契家鵝,佢信奉法西斯戈培爾嘅名言《謠言重複多次,就會變成事實!》成日鬼食泥咁聲鳩嗡:《基本法香港人一定有好嘅生活!》,佢已經墮落到成咗戈培爾嘅忠實信徒喇!而家港人有乜撚《好嘅生活》唧?該煨咯!

  • @szewanlam3307
    @szewanlam3307 4 года назад

    你們不是中國人沒有資格提中不知廉恥

  • @MY-xy1uv
    @MY-xy1uv 4 года назад

    只是沒有一個合適的時機讓人們看到她的人格、她是被適合用的人在適合時代成為了傀儡!

  • @zhencili8537
    @zhencili8537 4 года назад

    習近平,來港,做特首,有运,行

  • @wil-xw6su
    @wil-xw6su 4 года назад

    在意見群組調查,有 63% 民主派的支持者「反對」或「十分反對」民主派議員加入。我們同步進行的電話隨機抽樣調查,民主派支持者的反對比率也有 61%。支持的比率分別只有 20% 及 19%。被否定的不是泛民議員 是一個非法的立法會。鍾劍華 2020/8/21 我講真話又説我分化,泛民為$為黨想再入委任式立會

    • @sindychan6899
      @sindychan6899 4 года назад +2

      唔好當人無做嘢。唔好淨係講 政治,乜要講吓民生。留意一下改通識書、健康碼、亂l拉人等等

    • @wil-xw6su
      @wil-xw6su 4 года назад

      @@sindychan6899 閣下所講的也與.政治有關連

    • @tclui3977
      @tclui3977 4 года назад +1

      政治和民生分不開

    • @minor905
      @minor905 4 года назад

      @@wil-xw6su
      如果民主派留任,但捐出所有人工幫抗爭者打司呢

    • @wil-xw6su
      @wil-xw6su 4 года назад

      @@minor905 問題加期臨立會是非法由人大委任的,經這-次如超級功能區選一様永續了,民選議員成絶音了,以後就由政府委任,而且民主國家見你們甘為奴入立會做花瓶欲幫無從了,伱願意嗎?

  • @cstacy0
    @cstacy0 4 года назад

    根本就係, 对🐮弹琴啦。

  • @davidwong80
    @davidwong80 4 года назад

    ( 4) 反之,「指定法官」廖文健滿咀含糊、語焉不詳、言語不清、語意含糊、含血噴人的話,務請廖文健立即收回所有針對原告人的所有嚴重指控!不要「屈得就屈」/「含血噴人」!
    閣下是《廖文健》不是《屈人健》 !!
    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敬請自重!!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切記!!!!!
    ( 5 ) 辱駡法官確是很愚蠢的行為!特别是原告人竟然辱駡坐擁這案件生殺大權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
    年近古稀的小市民竟然連個《死》字點寫都唔識!!
    辱駡「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文健大老爺罪該萬死!!
    原告人應該學這案件的第一至七、九至二十一被告一樣,僅僅两個工作天,於2014年11月18日,立即在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這逾萬人眾龐大財團轄下/所屬/管有的資訊平台/互聯網大張旗鼓地表揚歐陽浩榮聆案官於2014年11月14日在高等法院清算/批斗了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 (流氓校友)」两小時;並同時歡呼/歌頌/膜拜歐陽浩榮聆案官(「疑似訟棍/惡棍/淫棍」)為這案件立下了不朽的功勛!
    該等極關注這案件的校友/中銀員工/群眾/被告人等等更加將歐陽浩榮聆案官這隻《小學雞》(在香島中學就讀小學三年級的學生都絕對不會用了四十天的時間將三行半中文字改了四次仍是改到錯漏百出!)册封為《香港回歸以來最罕見的優秀法官》!
    【**第二被告梁中昌先生及第二十被告何力驥先生「榮休中銀高層領導/高級經理/雷曼調解專員兼現任上市公司董事」都不斷地在法庭上炫耀他們的「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逾萬人眾“層層疊疊”的龐大機構!!】
    直至此刻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這案件的第一、二、三、二十被告仍然拒絕將當天(2014.11.14)在歐陽浩榮聆案官席前清算/批斗原告人這名「勾結反動報章、背叛母校、誣告校友/老師的"小渾渾"(流氓校友)」的《陳詞綱要》送達給原告人!
    ( 6) 七年以來,這案件被弄至案不成案!寸步難行!!
    更甚者,這案件的被告人等還要控告/反控告原告人嚴重性騷擾第一被告陳純妮總幹事、嚴重冒犯“中銀”的馮志堅立法會議 員、嚴重侵犯第十七被告馮笑萍社區幹事的私隱!嚴重竊聽/竊取《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等等的重大機構的重大機密!嚴重違反基本 法、嚴重侵犯中銀員工的私隱和言論自 由…..嚴重誣陷高等法院位高權重的周敏慧聆案官及世界最龐大最頂級的金杜律師行聘請/延聘的祁嘉敏大律師、張珩律師及其最頂級的精英律師團隊等等…..等等數之不盡的極其嚴重的罪名!
    務請「四大不(不批准/不處理/不審理/不回覆)」的「裝傻扮懵、尸位素餐」的「指定法官(欽差大臣)」廖公文健大老爺明鍳!這案件必須盡早撥亂反正、重回正軌!!!!

  • @zhencili8537
    @zhencili8537 4 года назад

    老千婆,常娥

  • @wongjimmy149
    @wongjimmy149 4 года назад

    民主就是人多意見多